他到底是不是精神分裂症? 谁有权将精神分裂症病人强制送入院?
他是如何从大学宿舍到精神病院的
本刊记者/毛翊君
本文首发于总第874期《中国新闻周刊》
在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的134天里,刘刚(化名)称自己被护工殴打,因用药和电休克治疗而留下心脏病、高血压等后遗症。
2015年7月20日入院那天,他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但他表示,自己是被就读的洛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陈贯安和洛阳精神卫生中心精神5科副主任医师徐民从强行送入医院,医院在让他母亲签住院手续前,没有进行相关检查。
4个月之后,刘刚出院,起诉洛阳师范学院和洛阳精神卫生中心,要求索赔17万元,并公开向自己道歉。
2017年11月23日,洛阳市洛龙
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刘刚有自伤或者伤人的行为,不具有必须强制治疗的条件,判决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因对刘刚采取强制措施而侵权,要求其向刘刚公开赔礼道歉,赔偿21673.46元医疗费和5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当年12月,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以原审认定其侵权缺乏基本事实证明为由上诉,刘刚则因判定的抚慰金过少以及未判决洛阳师范学院,也提出上诉。
其后,洛阳市中院发回重审。
今年10月10日,洛龙区法院二审开庭,在举证环节时休庭,择日再审。
住院
2015年7月20日上午,刘刚从学校的桃园宿舍换到李园宿舍一楼。他听见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陈贯安在门外喊他,“你妈妈来了,快带你妈妈去旅游。”
他看见陈贯安接着进了宿舍,另一位不认识的男子进来,指着他说“为什么不去治疗”。随后,母亲进屋帮他整理物品。因时间短暂,他来不及问母亲具体情况。
在和母亲一同走出宿舍门后,三名男子和陈贯安抓住他手向后绑住,把他从面包车的后面带了上去,母亲吓得大哭。他听见陈贯安跟母亲说,你给他弄一个证明,不然(学校)不准他再上学。
刘刚始终称自己认为是遇到歹徒,一路没有反抗,也没有来得及问母亲什么情况。“最后,没有经过诊断直接办了入院手续,因为母亲识字不多,在不理解内容的情况下签了字。”如今,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道。
而在母亲对法院的当庭陈述中,她表示学校反复打电话告诉她,自己儿子有心理方面的问题,最后一次电话被告知儿子不见了,她才去了洛阳。她想带儿子去精神病医院检查,所以自己在网上搜索到了洛阳精神卫生中心。是她带着医生去往了儿子所在的学校,之后,医生将刘刚带到医院。“说是去检查,谁知到那里之后没有检查,就直接办理入院手续了。”刘刚的母亲在法庭供述中这样说道。
刘刚母亲在入院手续上签了字,这一点她是承认的。但她称,“不知道内容,反正是住院手续。”
在陈贯安的证言中,7月13日,刘刚联系他要办留宿手续。在老校区办事的陈贯安走不开,让辅导员安明明处理。他告诉刘刚桃园宿舍要装床,新学期会有老校区的同学搬入居住。
18日,刘刚在校外网吧通宵未归被宿管发现而告知了安明明。
依据陈贯安的说法,他在7月20日当天通过管理员得知,因为暑假留宿学生集中住宿在李园,所以刘刚被要求搬到了李园3号1118宿舍。他过去时,宿舍门正开着,刘刚在整理物品,交流20多分钟无效后,医护人员采取了强制措施。
对于入院的这一过程,刘刚向媒体回忆时目光向下,多次停顿,没有来由地忽然反复摆动桌上的手机和录音笔,时不时地拖动座椅。在位于郑州的律所里,他始终要求坐在会议室长桌靠近窗户的一头,不愿意坐在媒体中间。
提及是否跟陈贯安因换宿舍等的其他问题产生过纠纷时,刘刚情绪激动,“太多记者都问到这样弱智的问题,都是陈贯安引来攻击我的!”
洛阳精神卫生中心存有一份2015年8月17日的病历,记录了从2015年7月20日到8月17日共20天的住院情况。其中显示,刘刚的入院情况为:思维散漫,逻辑倒错,概念混乱,被害关系妄想明显,幻听可引出,行为怪异,一直拿手捂住口鼻,注意力不集中,自知力缺知。
医院所下的诊断是:精神分裂症。
在今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中,“除个人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法医精神病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高北陵向《中国新闻周刊》解释,目前对伤害自身和危害他人安全的定义很广,“卫生问题也可以影响到自己的安全,这些都有专业医师做判断。”
27岁大学生
“从小孤僻,生活懒散,个人卫生不知料理。上学期间独来独往,曾因为小事和老师争吵,不主动与同学交流,相处较差。”这是刘刚母亲向医生徐民从所叙述的情况,这段话是在刘刚入院的前一天说的。
而刘刚对《中国新闻周刊》称,自己的母亲智力有问题。在法庭上,法官曾据此问刘刚的母亲智力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其母答非所问地说,“我头疼。”这个话题未能再继续。
其母亲还提到,2009年,刘刚高中毕业在家休息,曾因邻居把汽车停在自己门前而与其发生争执。之后,刘刚逐渐多疑,坚信邻居把大粪泼在自己家门口,感觉在家不安全,甚至凭空听见有人敲门叫他名字。
关于这些内容,刘刚均认为,是医院编造以及母亲被哄骗所致。
他自述,高中毕业后,自己去了浙江,做了很多份工作,要自己赚钱,因为还想继续读书。究竟做了什么,在浙江哪些地方,他多次打断采访中的相关问题,“这个太琐碎了,放到最后(再说)。”
已经工作了五年,当时27岁的他本想考四川的一个本科学院,觉得自己不能被埋没。最终,在几个师范学校的志愿里,作为洛阳师范学院的补录,被招入外国语学院英语教育专科。这些跟去浙江打工的情况一样,他称母亲都不知道。
入学三个月,刘刚因为觉得学校教学水平差,提出休学。但校方的说法,是因刘刚换宿舍的过程中出现一些情况引发学院劝其退学。
在新校区的宿舍,他反映有甲醛的味道,导致自己咳血,要换宿舍。时任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常辉协调刘刚去了老校区宿舍。
这年春节回家,母亲发现刘刚不吃自己做的饭,一直洗手,总说家里脏,看见收废品的人从远处走来就捂住口鼻,觉得空气不好,胸闷。
寒假结束之后,因为上课在新校区,每天班车往返不便,刘刚再次提出要换回新校区的宿舍。这次,他被安排到桃园3号,一个人住。
在学校的情况说明中,陈贯安称刘刚和人说话不敢直视对方,敏感多疑,警觉。身边没有可交流的朋友,在调宿舍的过程中,和宿管发生语言冲突,还要求对方道歉。宿管也多次帮他调整宿舍。而这一切,被刘刚认为是陈贯安的恶意诬告。
在这期间,刘刚迟迟未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或者退学手续。校方称,通过学籍卡信息联系了其父亲,始终没人接听。打通母亲电话之后,讲述了在校的情况,让其母亲来学校一趟,但被拒绝了。
期末考后,学校要求没有支教任务的一年级学生都回家,而刘刚一直在宿舍。
2015年7月7日,宿舍科长宋光绪打电话给陈贯安反映问题。陈贯安和辅导员安明明一同去宿舍找了刘刚,建议回家跟家人沟通,帮母亲干活。
两天之后,宿管再次给陈贯安打电话告诉他刘刚不开门也不吃饭。
陈贯安说自己在7月10日早上打通了刘刚母亲的电话,让其带刘刚回家,建议找心理医生咨询治疗,情况没有好转的话休学或退学。
刘刚母亲的反馈是,刘刚不听她的话,她也没有办法。
刘刚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此前,他与母亲半个月或者一个月才会简单通一次电话,母亲催促他结婚,他不想多交流。
而在法院的一份材料中提及,刘刚曾结过婚,又在婚后一个月离了婚,并离家出走长达两年。
“办理留宿手续是第一次接触陈贯安。”刘刚反复确认这一点,强调此前并没有跟宿管、同学有过摩擦。
而校方提供了九位师生的证言,称其不上课,拒绝与他人同寝室,稍有声响便情绪激动,多次与师生、宿管发生争执,并威胁,“一个都别放过……别让我见到你们,见一个打一个”。
《中国新闻周刊》联系上一位刘刚的同年级朋友王然,他表示听刘刚说起自己不太喜欢自己的宿舍,还有一位老师经常给他穿小鞋。“接触中,没有情绪激动,但不排除学校提到的事情会发生。”
“精神病人”
《中国新闻周刊》获取的三份长期医嘱单显示,在2015年7月20日晚间,徐民从开具相关检测项目,包括精神科A类量表和B类量表、社会功能活动调查量表、阳性症状和阴性症状量表等。
“冲动行为干预治疗”的记录里,当天19点35分,刘刚情绪不稳定,被约束双侧肢体,20点35分,情绪较稳定,解除约束。PCU病人观察记录单中,此后连续四天,刘刚存在治疗不合作、否认有病、幻觉、妄想、话多、进食不佳的记录。
住院期间,刘刚认为自己受到惊吓,心跳高达每分钟两百次,这样的情况出现了六次。而他记不清具体的时间。
最后一次是中午,吃了药之后昏睡,躺在床上,“陷入了濒死的感觉”。
“好像被水淹死的那种绝望感,只能听到一点模糊的声音”,他形容,醒来四肢没法动,想着自己可能命绝于此。把这个反应又归结于用药的结果,还觉得,也有可能是因为电休克治疗。
他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自己当时死命挣扎起来,侧身下床,扶着墙到护士站。“护士吓坏了,两点多还没有人上班,打电话找医生,就先找男护工抬我到床上输液。后来,他们搬来仪器,让吃药。”
“而每次吃了药之后,头剧疼,立刻就像一个闷棍从脑后把你打昏”。刘刚讲述,在病房里,一天用药三次。中午时,是在12点半吃完饭以后服药,不吃就强行灌药。而后会昏睡到两点半,由巨大的噪声喇叭叫醒,“护士会踢床,踹醒打醒,起不来就拖起来放在地上。”
在《中国新闻周刊》所获得的一份临时医嘱单上,记录了2015年7月23日到8月11日的由医师徐民从开具的医疗项目,期间做过四次“多参数监护五抽搐电休克治疗”,每次间隔四天。
在电休克治疗之前,使用了100毫升氯化钠注射液、0.1克氯化琥珀胆碱注射液、100毫克丙泊酚注射液和0.5毫克硫酸阿托品注射液。
“这些是镇定和减少分泌物的作用。”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法医精神病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高北陵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电休克治疗必须由家属同意签字,因为有医生预料不到的危险性,有可能不耐受。一个疗程至少十次,意外很多。”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四十条中,“精神障碍患者在医疗机构内发生或者将要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没有其他可代替措施的情况下,可以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
2015年10月14日,刘刚被护工殴打。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因为一个19岁的小病患跟他说想换病房,而他提醒小病患,另一个病房太乱,经常会有打人的事情,对话内容被护工听见,于是被拳脚相加。
在医院的说法中,此次矛盾的起因是,刘刚欺负一位病患。
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在一审庭审答辩中表示,“虽然两人发生肢体接触,但没有造成原告(刘刚)受伤。该协议是个人行为,与医院无关。”关于医疗纠纷的事实判断,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申请了司法鉴定。其以正在进行法律程序为由,拒绝了《中国新闻周刊》的进一步采访。
三年维权
出院之后,刘刚觉得留下了后遗症,有高血压、心脏病、心肌梗塞,但并没有检查报告作为结论支撑。
他自己到河南科技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做了鉴定,他仅仅出示了一份脑电地形图的诊断报告,所显示的科别为精神科抑郁症,结论由医师签署为:“不是精神病”。
而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法医精神病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高北陵称,“脑电地形图不能作为精神病的诊断依据,只能诊断癫痫。”
2016年1月8日,刘刚称自己去河南省教育厅举报。《中国新闻周刊》记者看见一份当日由河南省高等学校纪工委针对洛阳师范学院纪委的回复,写到,刘刚反映2015年暑假被学校以患病为由强制治疗,并休学,“请妥善处理,并做好该学生的工作。”
在举报之前,刘刚给陈贯安打去电话。“他听说之后,愿意赔偿8000元,让我发银行卡号,下午打钱。还说到学校来,他当面道歉。我没有答应。之后,陈贯安说暂时凑不齐这么多钱,要过两三天。后来,袁彩虹(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打电话,称个人赔2000元,外加奖学金4000元和助学金困难补助金补偿。我一直拒绝,袁彩虹不断打来电话,劝说不要去教育厅。”
拿到教育厅回复之后,刘刚找了校纪委。没有等到领导,他把情况反馈给校长。“校长通知了袁彩虹,说是外语学院内部矛盾,袁彩虹和陈贯安赶到行政楼。”
刘刚称自己被带到一间办公室,他提出要赔偿3万元医疗费,而对方说第二天学院给答复。他便回去,接着一直没有下文。
而后,他接到母亲电话,向他哭诉,陈贯安打电话来说,如果刘刚再去举报,就找派出所。
这些内容没有留下客观证据,而洛阳师范学院以正在进行法律程序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之后,刘刚在微博上大肆公开此事,又因言论问题多次被封号。
2016年11月,洛阳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王万鹏、袁彩虹和学生处处长找刘刚表态称,学校对此事不知情,是陈贯安个人行为,“他们主要就是慰问和道歉。”
当年12月,陈贯安由外国语学院调任法学院党委副书记。
一年之后,刘刚去其办公室找他,想录像为诉讼取证,陈贯安叫来四个保安,抢了他手机。这是刘刚最后一次当面见到陈贯安。
此后,在刘刚的叙述中,他一边工作一边打官司。他称自己在郑州有工作,但并不透露自己做什么。
而在郑州的几天,他连续更换酒店,酒店是律师和媒体给他找的。刘刚反复向媒体强调,只要对自己不利的内容,都是被编造的。
(应受访者要求,刘刚、王然为化名)
责任编辑:郭惠芬